政治与法律制度

City Parliament

         苏黎世市政府由九大职能部门及其下属的各个部门组成。市政府负责执行由市议会作为立法机构制订的决策。

市政委员会

         市政委员会是苏黎世市政府的最高领导机构,实行集体合议制。市政委员会由九名成员组成,即一名市长和八名副市长,均为全职。每位成员分别领导一个职能部门。市政委员会每个星期三上午在市政府大厦内的市政委员会会议厅召开例会,由市长主持。

         市政委员会每四年选举次,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市议会也同样每四年选举一次,与市政委员会的选举同时进行。不过,市议会采用的是比例选举制,而市政委员会实行的则是多数选举制。



市议会

         市议会是苏黎世市的立法机构,由125名议员组成。市议会每四年选举一次,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苏黎世市区共划分为9个选区,按各选区的人口比例分配议席。市议会每个星期三的晚上在议会大厦开会。议会讨论都是公开的,即允许公众旁听。


苏黎世市政府的政策

         苏黎世市在过去多年来所取得的成功发展,除了得益于较为良好的经济形势之外,也要归功于市政府施行的重大战略,比如实施先进的住宅建设政策、扩建公共交通、拓展文化活动和提升公共空间的品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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